第123章:汉军,前面有豪族滴干活,我来带路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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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抽象天命,你千古一帝正文卷第123章:汉军,前面有豪族滴干活,我来带路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】配合上【忽悠】。

刘恪觉得,自己绝对是**头子,还是特别能蛊惑人心的那种。

这俩玩意要是合成,指不定能合个什么诡异玩意儿出来。

天命抽都抽出来了,不好好用一用,怪可惜的。

堂堂一个皇帝造自己的反,可能有点抽象。

但大汉的皇帝,带着交趾的人民,造交趾的反,这也没什么吧?

于是乎,汉军这么一路打,一路分,一路鼓动流民、百姓,所过之处毫无抵抗。

有黄公权大义灭亲做表率,日南郡治下的郡县,竟有三分之二的豪族,主动把土地献了出来。

要是实在族中阻挠重重,族老、族长之类的碍事玩意儿舍不得田,直接检举揭发。

你不想活,我们还想活啊!

这些豪族的反应,着实有些出乎刘恪的意料。

不仅自发献田,还有大义灭亲,进一步促进了分家析产。

见豪族们如此配合,基本没有难度,刘恪也就将打豪族分田地的事情,全都交给了陈伏甲。

他自己则是借着【瓦剌留学生】的天命,操着一口南越土话,忽悠了一波迁至县城中居住的南越土著。

南越土著并非全都住在山林里。

毕竟交趾国立国也有几百年了,虽说南越土著们,依然有着自己的一套习俗文化,但对中原文化也比较认可。

再说了,县城一应配套设施齐全,城里住着,再怎么也比山林里舒服,土著归土著,不能当土鳖啊!

这些住在县城里的南越土著,比山林里的南越土著,思想上更为开放,也更有野心,几亩田就能让他们拼命。

而且他们的战斗力,并不比住在山林里土著,差太多。

翻山越岭如履平地,是很不错的兵源。

刘恪当即就用豪族的粮,扩军八千。

死完最后一个南越人之前,汉军绝不会退出交趾。

一路摧枯拉朽,最后整个日南郡范围内,也就只剩下了日南郡城。

并且已经逐渐发展出了,一套成熟且固定的模式。

投了的带路党,留你一命,分家,分田。

不投的豪族,直接开始公审。

审完就砍,还能挑几个幸运观众零距离观刑。

也有胆子大的幸运观众,跃跃欲试,想亲自斩杀为富不仁的豪族。

可惜谁能**这个问题比较严肃,执法权只能在朝廷。

话说回来,即便有了固定的带路模式,日南郡也挺难打的。

足足阻挠了汉军三日。

三天时间,放在以前,都已经拿下三郡了!

这次确实麻烦,也不知道是交趾国中,是哪个能人,提前将日南郡和九真郡的郡兵,给换防了。

因而这日南郡的守将,以及大多数郡兵,就算城破了,也影响不到亲族。

光棍一个,啥也不在乎。

尤其是这刚调防过来的守将,还是个南越土著,铁了心要为国尽忠,口中大喊着为了天柱神的荣耀,死守到底。

可惜了这么一个忠臣良将。

他想死守也没用,城中那么些豪族不想死守啊!

你说伱又没爹妈又没儿女的,万一皇帝找不着人杀,迁怒豪族了,该怎么办?

于是乎日南郡中的豪族们,借口为郡兵送物资,直接在酒席之间,给守将敲了闷棍。

死守到底,所以他就**。

刘恪就这么带着大军以及裹挟的流民们,大大咧咧进城了。

“汉军这边走!”

“乡亲们都出来吧!汉军不抢粮食!”

“汉军进城,打豪族分田地,乡亲们快来城门口分田!”

“朝廷分田,来晚没登记上的,可就不作数了!”

“汉军进城,不取百姓一分一毫,大家伙儿不要怕!”

“汉军惩戒豪族,大家伙儿有仇的报仇,有冤的报冤啊!”

刘恪:“.”

这些被他号召来带路的交趾人民,热情归热情,积极归积极,就是路走的好像有点偏。

嘴里的话总让人觉得有点不对味。

不过大致意思,倒也没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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